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11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 zhouxin111 LV.工兵
- 2020/9/2 18:17:43
为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砚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砚山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人员11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5名、辅警6名),相关待遇纳入当地财政保障,参照省法院统一招聘的书记员管理模式。岗位设置详见《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聘用制书记员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且为法学类专业,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辅警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须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同等条件下B1汽车驾驶证优先),具备3年以上驾龄,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4、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0年09月01日至2002年09年01日之间出生);
6、针对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的考生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报考辅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7、户籍限于文山州内户口;
8、无其他兼职;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到所报岗位对应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照片2张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砚山县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未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考。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再作任何修改。
3、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改报岗位的资格审查。
4、《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承诺人签字,需本人手书。
5、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一式1份留报名单位。
四、考试安排
(一)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审执业务等内容,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30%。笔试考试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在“砚山县人民法院官网、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2、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内容,每场考试时间30分钟。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考试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技能测试试。
岗位技能测试分数在“砚山县人民法院官网、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地点采取网站公布方式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要素,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果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二)辅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体能测试地点:砚山县民族体育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标准,具体如下:
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评分标准:男
得分100米1000米俯卧撑(1分钟)立定跳远
10013"43'35422.49
9513"73'40402.47
9014"03'45382.45
8514"33'50362.43
8014"63'55342.41
7514"94'00322.39
7015"24'05302.37
6515"54'10282.35
6015"84'15262.33
女
得分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1分钟)立定跳远
10016"14'05411.9
9516"44'10391.88
9016"74'15371.86
8517"04'20351.84
8017"34'25331.82
7517"64'30311.8
7017"94'35291.78
6518"24'40271.76
6018"54'45251.74
体能测试中,单项成绩达不到60分标准的,此项成绩按0分计。
体能测试成绩(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4。
体能测试成绩(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地点采取网站公布方式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要素,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果出现相同成绩,依照体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体检和政审人选,由县法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政审由政治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若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七、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工资月薪3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4000元。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月薪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砚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6-3122096,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砚山县人民法院官网、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砚山政务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六)本公告由砚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3122853,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1号。
附件:1.《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2.《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来源:
http://wsys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442593.shtml
一、招聘计划
砚山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人员11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5名、辅警6名),相关待遇纳入当地财政保障,参照省法院统一招聘的书记员管理模式。岗位设置详见《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聘用制书记员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且为法学类专业,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辅警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须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同等条件下B1汽车驾驶证优先),具备3年以上驾龄,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4、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0年09月01日至2002年09年01日之间出生);
6、针对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的考生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报考辅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7、户籍限于文山州内户口;
8、无其他兼职;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到所报岗位对应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照片2张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砚山县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未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考。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再作任何修改。
3、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改报岗位的资格审查。
4、《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承诺人签字,需本人手书。
5、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一式1份留报名单位。
四、考试安排
(一)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审执业务等内容,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30%。笔试考试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在“砚山县人民法院官网、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2、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内容,每场考试时间30分钟。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考试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下午15:00—16:00。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技能测试试。
岗位技能测试分数在“砚山县人民法院官网、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地点采取网站公布方式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要素,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果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二)辅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体能测试地点:砚山县民族体育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标准,具体如下:
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评分标准:男
得分100米1000米俯卧撑(1分钟)立定跳远
10013"43'35422.49
9513"73'40402.47
9014"03'45382.45
8514"33'50362.43
8014"63'55342.41
7514"94'00322.39
7015"24'05302.37
6515"54'10282.35
6015"84'15262.33
女
得分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1分钟)立定跳远
10016"14'05411.9
9516"44'10391.88
9016"74'15371.86
8517"04'20351.84
8017"34'25331.82
7517"64'30311.8
7017"94'35291.78
6518"24'40271.76
6018"54'45251.74
体能测试中,单项成绩达不到60分标准的,此项成绩按0分计。
体能测试成绩(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4。
体能测试成绩(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地点采取网站公布方式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要素,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果出现相同成绩,依照体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体检和政审人选,由县法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政审由政治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若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七、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工资月薪3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4000元。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月薪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砚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6-3122096,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砚山县人民法院官网、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砚山政务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六)本公告由砚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3122853,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1号。
附件:1.《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2.《砚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来源:
http://wsys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4425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