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公开遴选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因工作需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开展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室法律事务职位1名;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室办公文秘职位1名;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室档案管理职位1名;
(四)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志编纂及规划管理职位4名。
二、遴选范围
(一)全省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全省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不包括中央直属(直管)、中央驻滇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人员;
8.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室法律事务、办公文秘、档案管理职位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志编纂及规划管理职位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法律、法规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8.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9.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与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遴选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人员要服从组织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遴选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公告
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发送《报名登记表》2个步骤进行。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发送《报名登记表》,或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不符合规定未审核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4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7月15日。
1.网上报名。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通过“公开遴选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发送《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把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报名登记表》未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未经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不予审核。
《报名登记表》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成JPG或PDF格式,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ynszfbgtrsc@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3.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4.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或裁减职位。
5.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于2020年7月20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公布。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至7月24日,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通过“公开遴选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材料写作和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公示。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20年7月25日下午,考试地点在昆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6)本人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等证明材料);
(7)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9)表彰奖励的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本人科级实职领导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11)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任职简历、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程度等。
考试总成绩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顺延递补。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匹配等情况,产生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gov.cn/zwgk/gsgg)“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遴选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信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信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60965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电话:0871-63991558(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
0871-63639853(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871-6363217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日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xls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来源:
http://www.yn.gov.cn/zwgk/zfxxgkpt/fdzdgknr/gwyzl/202006/t20200630_206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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